召開接收新黨員的支部大會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應注意以下事項:
(1)全體黨員都應參加。如果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不超過支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
(2)申請人及其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如申請人因故不能參加時,大會應改期召開。如遇特殊情況,介紹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會前已向支部作了負責的介紹,大會可以召開。
(3)在討論表決時,如果有少數同志提出相反意見,又屬于正常的情況,這并不影響討論通過,不要強求統一認識。
(4)支部大會表決時,申請人不必退席。
(5)在表決時,黨員棄權,在原則上是允許的。但這不是積極態度,不宜提倡。積極的態度是在會上提出自己的意見,把不了解的情況弄清楚。
(6)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人以上的入黨問題,則應逐一討論,討論一個表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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